以检察力量守护生态之美!绍兴检察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开放日活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深化生态文明司法保护,进一步提升检察公益诉讼社会知晓度,凝聚完善公益诉讼保护合力,日前,根据最高检统一部署,绍兴市检察院、柯桥区检察院联合开展以“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助力美丽中国建设”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十余人受邀参加此次开放日活动。
浙东运河公益诉讼创新实践基地
活动中,代表委员们乘坐水上交通工具参观了浙东运河文化景观带,并听取了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守护浙东运河生态环境、文化遗产等方面的相关工作情况。
在位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太平桥边的浙东运河公益诉讼创新实践基地,大家参观了运河及古桥历史文化展馆,观看了检察机关守护浙东运河宣传片,在基地陈列的办案展板前,检察官一一介绍了近年来办理的多起具有典型意义及影响力的公益诉讼案件。
“一条浙东运河,润泽绍兴古城”,浙东运河是中国大运河的重要组成部分,运河及周边优越的山水资源与运输条件促进了绍兴城的繁荣与发展,运河边富集的文化遗产是它历史文化价值不可分割的部分。其中运河柯桥段,就有著名的世界文化遗产古纤道、全国重点保护文物太平桥、以及颇具古城特色的老台门建筑等重要文化古迹。
柯桥区检察院轻纺城检察室
之后,大家前往柯桥区检察院轻纺城检察室,参观了非公经济法治护航基地展厅,全面了解检察机关能动履行知识产权检察职能、助力营商环境法治建设的具体举措及成就。
在座谈会上,代表委员们与检察官互动交流,就检察机关如何做好文物保护工作、更广泛地扩大公益诉讼社会认知、如何发动群众提供具有公益诉讼价值的线索等积极建言献策。
“开展好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我认为要把‘公’字放在前面,用心用情解决老百姓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同时积极守正创新,不断擦亮绍兴检察公益诉讼品牌!”
“希望检察机关能够持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做好拆迁中的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建议检察机关加强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公益诉讼志愿者参与其中!”
绍兴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仲辉通报了全市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情况。
近年来绍兴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作为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之义,积极拓展案源渠道、深入开展调查取证、注重诉前整改落实,强化提起诉讼,在主动作为中不断提升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成效。主要做法如下:
坚持在服务大局中彰显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价值。
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对非成品油、扬尘污染、工业废水超标排放等领域开展监督。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以古树保护、中国传统古村落保护为切入点开展专项监督。以案促治提升法律监督治理成效,努力提升在办案中发现共性、普遍问题的敏锐度,以点带面形成监督规模。
努力践行“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生态文明理念。
推动加强矿山资源保护,依法强力打击盗挖乱采矿山违法行为;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专项监督,强化与水利、卫健等部门协作配合,让群众喝上“放心水”;加强耕地资源保护,加大对“非农化”“非粮化”问题的监督;推进河湖综合治理,开展守护“美丽河湖”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切实提升河湖生态环境质量;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推动形成生物多样性保护合力。
致力打造绍兴公益诉讼检察特色品牌。
将数字化改革作为法律监督提质增效的关键抓手,积极推进“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的模式变革;落实“双向衔接转化”机制,细化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工作举措,邀请代表委员参与案件调查取证、公开听证等活动。强化“益心为公”平台运用,充分发挥“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线索+专业”优势,为公益诉讼检察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坚守公益保护初心,以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完善公益诉讼制度”为新要求,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大局和民生热点问题,强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工作力度,为推动全市“五创图强、四进争先”贡献更多检察智慧和力量。
编辑:吴闻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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